关于毕节至镇雄高速公路(贵州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1-01-20 10:40 浏览量: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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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毕节至镇雄高速公路(贵州段)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同时委托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的办水保[2018]133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如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传附件)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上传附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上传附件)
建设单位:贵州毕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电话:邓启迪/15885094960
贵州毕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0日